浙商汇金中债0-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
公告送出日期:2024年09月21日
浙商汇金中债0-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
基金名称
资基金
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中债0-3年政策性金融债
基金主代码 020541
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3月22日
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
《浙商汇金中债0-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
公告依据
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《浙商汇金中债0-3年政
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等
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09月13日
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年第一次分红
浙商汇金中债0-3年 浙商汇金中债0-3年
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
政策性金融债A 政策性金融债C
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541 020542
基准日下属分级基
金份额净值(单位: 1.0157 1.0230
人民币元)
截止基
基准日下属分级基
准日下
金可供分配利润(单 15,333,107.69 802,921.68
属分级
位:人民币元)
基金的
截止基准日按照下
相关指
属分级基金合同约
标
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- -
的应分配金额(单
位:人民币元)
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
(单位:元/10份基金份额)
权益登记日 2024年09月23日
除息日 2024年09月23日
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09月24日
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。
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
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9月23日除息后的基金份
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,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
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
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。
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。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[2002]128
号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
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
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》,基金向投资者
分配的基金收益,暂免征收所得税。
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。选择红利再
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,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
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费用。
(1)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,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
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。
(2)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: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,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
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,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
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,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。
(3)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,本次分红确
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,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。请投资者到
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,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
方式的,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。
(4)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,在T+2日(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
日)后(含T+2日)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。
(5)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,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,也可以登
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(www.stocke.com.cn)查阅《浙商汇金中债0-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
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和《浙商汇金中债0-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
募说明书》等资料。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:95345垂询
相关事宜。
风险提示: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
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,不会改变本
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,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。本公司提醒
投资者,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等文件。敬请投
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,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
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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